為持續(xù)深入推進交通安全隱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動,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市北區(qū)大隊針對夜間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,全力為廣大市民打造更安全、更暢通、更和諧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
據(jù)了解,11月23日晚,市北區(qū)交管大隊九中隊在南京路設置夜查點開展酒醉駕交通違法治理工作。當日22時許,一輛灰色小型汽車在接近夜查點時突然減速,這一異常舉動立即引起民警警覺。民警上前檢查發(fā)現(xiàn),該車駕駛人林某神色慌張,身上還散發(fā)著濃重的酒氣,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。結果為53mg/100ml,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。經(jīng)詢問得知,林某當20日時左右與朋友聚餐,期間飲用了約兩瓶啤酒,他自認為飲酒量少、不會碰上交警查車,便酒后駕車上路,結果在半路被交警查獲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林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、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、記12分的處罰。
公安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,酒后駕車容不得半點僥幸。務必摒棄“少喝沒事”“路近不怕”的錯誤想法,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安全出行,文明出行。
青島財經(jīng)日報/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
責任編輯:林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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